(2)非基本构件:A级含B级且小于50%;不含C级、D级;B级含C级、D级之和小于50%,且含D级小于5%;C级含D级且小于35%;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35%。2、当工艺流程的关键部位存在C级、D级构件时,可不按上述规定评定等级,根据其失效后果影响程度,该种构件可评为C级或D级。四、公司除了厂房承重检测鉴定外还承接全国业务范围: 1、承担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2、承担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路、桥工程的病害诊治;结构安全性检测及安全性、耐久性评估与鉴定;已有建筑物的加固设计及增层改造。3、承担大型、复杂工程的现场工程监测与结构试验及高层建筑、高耸结构、特种结构的动力特性现场测试及数据分析工作。4、承担建筑物震后评估与地震损伤分析。 5、承担酒店、宾馆、网吧等租赁经营场所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6、承担学校建筑(包括挡土墙、护坡等)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7、承担建筑物火灾后结构安全性评估及诊治。8、房屋加固及改造设计(包括加层和装修改造)。 9、建筑工程设计及特种结构设计、复杂结构分析。
(一)、鉴定的目的 据委托方介绍,委托方部分重型仪器设备放置于该房屋各层,由于仪器设备自身荷载较大且运行时产生较大振动,为为查明该房屋结构现状是否安全,承载力性能是否满足《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中承载力的要求及该房屋能否承载仪器设备重量及抵抗仪器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振动,受×××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该房屋现状进行结构可靠性鉴定。(二)鉴定内容 (1)、普查(a)、对房屋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b)、对房屋整体的使用状况、荷载分布进行检查;(c)、对该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绘制各层建筑、结构平面示意图。 (2)、变形测量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或线锤对房屋部分转角位置竖向构件垂直度和整体变形进行测量,查明房屋是否出现倾斜现象。(3)、结构构件缺陷及损伤程度检查 (a)、对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进行调查与记录;(b)、对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裂缝分布与大小进行调查和记录。 (4)、主体结构的材料力学性能检测(a)、按照现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板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b)、按照现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板、梁及柱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c)、按照现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梁及柱构件采用钻芯回弹综合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5)、结构承载力复核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并依据现行相关规范对该房屋现状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分析。 (6)、评定与处理建议(a)、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结合委托方提供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分析房屋能否承载委托方购置的重型设备及能否抵抗重型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振动,当房屋结构现状不满足承载仪器设备计算要求及不满足抵抗仪器运行时产生的振动要求时提出可靠处理建议。(b)、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依照《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判定该房屋结构现状承载力性能是否满足规范及承载力计算要求,并对不满足结构承载力要求的部位提出可靠的处理建议。
一、地基基础检查检查、记录房屋室内外地台、各墙柱脚是否有开裂损坏现象,地基基础是否产生不均匀沉降而造成上部结构构件出现开裂及变形等异常现象。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采用“DSZ2”水准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进行沉降观测,以确定该房屋主体整体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现象及房屋沉降是否趋于稳定,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二、钢筋混凝土检查检查、记录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保护层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程度等)构件外观状态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三、砖墙砌体检查检查、记录砖墙砌体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风化、弓凸等)构件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四、木结构检查检查、记录木结构是否出现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及节点是否出现松动、脱榫等损坏现象,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五、装修部分检查 (a)检查、记录内外墙及天花板的批荡层是否出现风化、空鼓、起拱、脱落及龟裂等损坏现象。(b)检查、记录楼地面饰面是否出现空鼓、起拱、起砂和开裂等损坏现象。(c)检查、记录门窗是否出现变形、开裂、木质腐朽、铁件锈蚀等损坏现象,使用是否灵活。 六、设备部分检查检查、记录水电设施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卫生器具零件损坏、残缺;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等情况。
三、厂房评定: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组合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可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将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划分为若干传力树。二、传力树中各种构件的评定等级,可分为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两类,并应根据其所处的工艺流程部位,按下列规定评定:1、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的评定等级,应在各自单个构件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按其所含的各个等级的百分比确定:(1)基本构件:A级含B级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B级含C级且不大于30%;不含D级;C级含C级且小于10%;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10%。